12月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在国家药品抽验中,标示为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检出松香酸或808猩红。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20140404和20150101、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101、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201的跌打活血散检出松香酸。
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标示为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20150407和131001的二十五味珊瑚丸检出808猩红。
二、对上述药品,吉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了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使用、要求企业主动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
三、在药品中检出松香酸、808猩红等非法添加物质,说明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目前,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调查上述问题是企业购进的中药饮片质量问题还是企业违法添加所致。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吉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相关产品生产,彻查药品质量问题原因,查清原因并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如发现企业购进的中药饮片存在非法染色、掺假等问题,要追根溯源,直至追查到违法源头;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